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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进入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官网       今天是:2024年04月20日

机构职责


       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主要职责:组织个体劳动者和民营企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相关活动;对个体劳动者和民营企业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等竞赛活动;维护个体劳动者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反映合理诉求;帮助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组织进行经验交流,开展业务技术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向有关部门提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的管理;指导市县(区)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秘书处内设机构职责:

       办公室职责:

负责各部室间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省协会综合性文件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打印、发放工作;来文处理和资料整理编纂、档案管理工作;协会的日常接待;来信来访的协调和接待服务工作;车辆及资产的管理和保障的计划安排;办公用品的购置及内部生活福利的计划申报及实施;系统要素统计分析及综合性工作的总结表彰工作;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计划和保障工作;会员费的收缴、票证的管理,指导市、县级协会做好财务工作;省个民协会的年检相关工作;联系、督办中国个协《光彩》杂志社和光彩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教育部职责:

       负责制定和组织全省个民协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做好协会重大活动和有关个体民营经济、个民协会工作、会员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全系统建立宣传工作机构、培养宣传工作队伍,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培训和宣传报道工作;制定、组织全省会员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和文化娱乐活动;组织总结推广典型工作经验,开展思想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竞赛和评比表彰活动;“光彩之星”、“青年文明号”、“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单位”、“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文明诚信民营企业”等活动的推荐、评定工作;系统典型经验的收集编辑工作;负责做好与宣传部门、有关理论研究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省个民协会网站”的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联络部职责:

       负责与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筹备和组织全省个体民营企业代表大会、个民协会理事会、换届会以及会长、秘书长工作会等会议;全省个民协会系统组织机构建设和会员队伍建设的调研、指导工作;全省个民协系统会员联系点及行业协会建设工作;督促基层协会规范化建设的落实及其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和达标验收、评比表彰工作;制定协会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开展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承担指导系统党群组织、行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和联系点工作;负责与本会领导机构成员和理事、联系点的日常联系和服务,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络与协调,与国外(境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员服务部职责:

       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协会做好会员生产经营的指导服务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协会为会员排忧解难、提高会员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能力的经验;对个体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反映会员诉求,组织为会员服务的各项工作;为会员的生产、经营、生活提供支持和帮助;承担展会、论坛、商务考察、招商引资、融资投资、技术支持、人才劳务招聘等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指导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指导地方协会开展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非公党建工作部:

       负责研究制订个私协会推进非公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开展非公党建工作调研,了解和掌握情况,拟定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党建数据统计工作;指导地方协会推进非公党建工作,重点做好对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和小微企业中的党员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对会员企业和协会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工作,组织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负责与省局个私处非公党建工作的日常联系等。承办上级党组织和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资讯部:

       负责制订省协会信息资讯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工作计划落实;开展个体民营经济相关信息资讯收集分析;制订并组织实施省协会网站规划和运行管理制度;承担省协会网站运行维护,保障网站高效、有序、安全运行;指导地方协会相关机构开展工作;举办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维权部职责:

       负责组织和指导会员参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教育培训,检查各市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积极与律师等法律援助机构和新闻媒体合作,争取法律及舆论对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支持;指导全省协会系统会员维权相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